- 汪永兴;赵敬丹;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应对经济全球化,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迫切需要。服务型政府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它要求政府从施政理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各个方面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和变革。为此,要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以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2009年08期 No. 1-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2K] - 焦述英;朱萌;
成熟的社会离不开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政府、市场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支柱。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吉林省行业协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加强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的发展建议。
2009年08期 No. 4-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4K] - 张旭日;
提高行政公权机关决策质量刻不容缓。行政公权机关决策必须恪守民主理念,遵守民主程序,贯彻民主原则。因此,根据不同情况,行政公权机关民主决策应分为主要领导民主决策、领导集体民主决策、公务员民主决策、专家民主决策、公众民主决策等基本形式。决策中必须实行决策公开、决策问责、决策评议制度,坚持决策法治、决策科学、决策为民(为公)原则,以防范、克服决策失误乃至决策腐败,提高行政公共决策(公共政策)的质量。
2009年08期 No. 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1K] - 张震;张进;
公民有效参与公共危机管理有利于提高政府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和效率、提升公众满意度、加强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政府必须立足现实,分析影响公民有效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诸多因素,避免因非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明确不同危机管理阶段公民参与的重点和任务,建立有效的公民参与保障机制,从而有助于公共危机问题的解决。
2009年08期 No. 10-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9K] - 秦勃;张蕊;
非政府组织参与政策的过程对于平衡多元社会利益,推动政府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实现国家政治现代化,进而提升国家"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非政府组织在政策参与中面临着法律体系不健全、运作资金不足、专业人才缺乏和监督乏力等现实问题,应该从法律、制度以及非政府组织自身建设等层面有针对性地予以应对,解决现实中可能出现的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问题,以期提高政府决策能力,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2009年08期 No. 13-1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K]
- 孙静琴;张培忠;
自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广泛开展,初步形成了社区矫正制度。很多省市采纳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助推社区矫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如何厘清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地位和作用,直接关系到社会力量介入社区矫正的方式和效果。本文通过分析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关系,对社会工作在社区矫正中的定位进行了探讨。
2009年08期 No. 2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3K] - 李寿荣;王小娟;刘桂菊;
司法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屏障,因此,司法公平对社会公平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本文从司法主体的正当产生、司法程序的正义进行、司法过程的全面监督、司法结果的公平考量、司法过错的责任保障、法律漏洞的理性解决等六个方面阐述了实现社会公平的司法途径。
2009年08期 No. 25-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8K] - 曹巍;姚军;
<正>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使得政府监管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以特许经营备案制度为例,指出了特许备案制度实施中所面临的问题,即特许备案的效率和效果均不理想。在借鉴国外有关立法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监管立法制度的建议:包括运用监管影响分析、提高监管透明度、运用监管替代措施等。
2009年08期 No. 30-3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K] - 王喜珍;
政府重大投资决策要实现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基本要求就必须受到法律制度的规制。在政府重大投资决策中,首先,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所有信息;其次,要通过民意调查和听证制度保障公众的充分参与;再次,要通过制度建设发挥专家论证的作用;最后,要拓宽对政府重大投资决策的监督范围,建立法律责任追究机制,以此保障政府重大投资不失误或少失误。
2009年08期 No. 34-3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5K]
- 于勇学;牟荣康;
欠发达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整体推进和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典型意义。其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充分把握省政府相关政策并运用惠农资金,使之产生示范作用;二是创新新农村建设工作思路的借鉴价值;三是全面和谐永续发展的长板效应。
2009年08期 No. 47-4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 马明华;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对传统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补充,有效地弥补了对公共利益救济的空白,为民众提供了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机制,拓宽了公民关注公益事业的途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我们这个缺乏法治理念的国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创造,能够让民众切身感受到实现正义的气息与维护公益的活力,对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公民社会意识的形成具有深远的意义。行政公益诉讼与传统行政诉讼相比,在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及有关诉讼保障等问题上都有不同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讲,行政公益诉讼打破了传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的限制,完善了行政诉讼的类型,强化了行政诉讼的功能。
2009年08期 No. 50-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 梅龙生;
自冒风险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明知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损害,却自愿承担损害后果的行为。自冒风险规则可以适用于过失责任领域和严格责任领域,但应当具有不同的功能。在过失责任领域,应当把受害人的自冒风险行为视为过失行为,以过错归责原则为基础,适用比较过失规则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分配损失。在严格责任领域,应该把自冒风险行为作为加害人的免责事由。我国未来侵权责任法应当引入自冒风险规则,使侵权责任法免责体系更加趋于完善。
2009年08期 No. 53-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 马海龙;
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要有创新型人才,尤其是具有创新精神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员群体。本文结合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对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战略规划的制定起到参考作用。
2009年08期 No. 56-5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9K]
- 陶丽琴;
《食品安全法》迅速提升了食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确立了召回义务及其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则。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具有一定的公共政策因素,其调整的基础关系是私的交易消费关系,召回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属于行政法抑或经济法制度,但召回的基础性法律规则仍属于民法规范范畴。召回是一种法定义务而非责任,责令召回是一种对违法状态的"等价性"修复,而非行政处罚。召回制度确立了民法上的法定作为义务,对该义务的违反将引起民事赔偿责任。侵权立法有必要构建召回侵权的一般性规则。
2009年08期 No. 58-6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2K] - 王晓芬;邓三;
《食品安全法》实施时间不长,但已经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如执法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部分法律规范逻辑不完整、原有立法法律效力不确定、部分法律用语与法律条款语义不清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立法者转变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路,使立法更为精细化,同时更需要执法者能动地发挥执法功能,探求法律真意,用耐心和智慧维护食品安全秩序。
2009年08期 No. 63-6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王长秋;卢冠豪;
保障食品安全需依法"综合治理"。《食品安全法》是这一理念的全面体现。在实施《食品安全法》过程中,如何科学地发挥该法所确立的各项保障食品安全制度的作用,是食品监管部门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其中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各项责任制度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核心制度,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的重点。
2009年08期 No. 67-7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K] - 汪江连;
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在《食品安全法》颁行后有所变化,即食品安全标准皆为强制性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三类。从规范法学角度看,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是指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强制效力",而非食品安全标准本身是强制标准。在食品安全标准整合和衔接的过程中,应采取"合理解释和区别实施"的原则,力图实现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连续性和统一性。
2009年08期 No. 71-7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8K] - 徐楠轩;连洁;
《食品安全法》中"十倍赔偿"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中当属首创,为准确适用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新法实施中应注意一些问题:首先须明确其内涵,厘清民事赔偿与行政罚款的区别;然后要理解其作用,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最后认定其责任,确定赔偿的条件及数额。同时,对于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2009年08期 No. 75-7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67K]
- 钟云萍;
妇女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男女平等的基础性权利,是妇女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妇女宪法"人格尊严"的重要机制。中国宪法上的平等是一种形式平等,这种立法模式下妇女平等就业权也是形式平等下的宪法权利。形式平等下的妇女就业平等保护面临着诸多难题和危机,为走出危机,破解妇女就业平等保护的困境,必须确立就业性别歧视的普适性评价标准,并以此为基石,整合妇女就业平等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2009年08期 No. 80-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20K] - 何峥嵘;
在现代社会,行政权力事关社会公平的起点、过程和结果,是影响社会公平的最重要力量。行政给付作为政府配置资源的手段,应立足于弥补市场效率机制的缺陷;作为社会财富再分配机制,应立足于对市场分配机制进行纠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政府"均贫富"的意愿。行政给付遵循社会公平原则,有关行政给付的立法、执法等行政给付行为应以实现社会公平为首要目的。在法律保留原则之下,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以及财政政策应以社会公平为导向,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将公平贯穿于行政给付决定作出的全过程。
2009年08期 No. 84-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7K] - 姜纪元;
"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在法学、政治学以及社会学中都有使用。在法学领域,它与公共权力或私人权利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要概念范畴。由于在"公共利益"的需要范畴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出现了地方政府乱征滥用土地、农民利益严重受损等问题。因此,从"公共利益"的需要出发,分析国家行使土地征用权的特征,并借鉴韩国等国家土地征用的法律约定,以寻求建立适合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
2009年08期 No. 89-9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6K] - 张萍;
公益行政案件的司法救济问题近年来在理论界广受关注,但司法实践中一直未能解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前立法的不完善:一方面现行法律对于何为公益行政诉讼没有明确界定,另一方面对于由谁来启动公益行政诉讼更是不曾提及。本文旨在指出我国现行立法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缺陷及其对建立公益行政诉讼制度所造成的影响,同时对西方国家在公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方面的成熟经验加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我国公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制度的几点建议。
2009年08期 No. 93-9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9K]
- 王彦明;
股东积极主义是股东定期地以特定的公司经营政策为目标而实施的干预和影响行为。股东既可以通过正式地行使其法定权利影响公司的政策,也可以通过其它非正式的积极行为影响公司决策。对于前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法律界限要求股东积极行为不得违反股东忠实义务,禁止股东权利滥用,要求股东对自己的不当影响行为承担责任,其核心在于要求积极行为股东不得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对于后者,则不宜直接将非正式股东积极影响行为确认为违法并予以禁止。
2009年08期 No. 98-10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 王寨华;
作为国际私法领域的一个制度,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根源。本文从分析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产生入手,对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各国的具体运用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两大法系对自由裁量权的限制进行了对比分析,指出在我国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时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几类问题。
2009年08期 No. 102-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1K] - 袁志丽;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上一个具有长久学术魅力的制度,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将善意取得制度中的核心问题善意取得制度的一般规定立法化,并将善意取得的范围扩大至不动产。毫无疑问,这是我国立法上一个非常大的突破和进步。但是,由于立法者比较注重法律制度的简洁,将动产善意取得和不动产善意取得进行统一规定,这就使得这一制度尚有一些需要详细讨论的问题。
2009年08期 No. 105-10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58K] - 乔生;陈骏俊;
科技进步是包含科学技术研发、科学技术研发成果应用于生产流通领域的发展过程,其健康、有序的实现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支持与保障。知识产权确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资源公开制度有利于科学技术研发的顺利进行;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制度、知识产权的司法救济制度等能充分保障科学技术研发成果在生产流通领域应用中的价值实现;知识产权保险制度、知识产权融资制度等则也能有利于科技进步的健康、有序实现。
2009年08期 No. 110-11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3K] - 黄有丽;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这一以牺牲不动产静的安全(所有权安全)来维护动的安全(交易安全)的制度只有正确适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毕竟不动产对原所有权人和善意买受人都意义重大。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如何正确适用成为当前最关键、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适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时,应分清其适用范围,明确善意的标准,充分保护原权利人的利益,并抓紧建立由人民法院作为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09年08期 No. 113-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2K] - 张良;
信托关系的定位应以合同为基础,通过信托财产的独立化与一定的公示机制相结合,使基于合同的信托内部机制得以外部化,为信托关系的对世效力提供法理依据。如此,信托制度才能够既满足信托当事人的各种需要,又能发挥保护第三人和交易安全的弹性功能。
2009年08期 No. 116-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K] - 何小勇;潘晶;
机动车使用所产生的风险损失属于一种社会成本,从保护受害人的公共利益出发,应规定机动车转让与机动车强制保险转移同时进行而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强制险保单变更手续的完成应作为机动车办理过户登记的前提要件。机动车商业性保险,以机动车保险利益转移时间作为判断受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时间点。保险合同效力是否延续,取决于保险车辆转让是否显著增加承保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影响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投保人或受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车辆变动的情况,保险人认为有合理的理由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在接到变动通知时及时明确提出,否则将丧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拒绝支付保险赔偿金的抗辩权利。
2009年08期 No. 120-12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7K] - 刘洛娜;
专家证据的主客观统一性、事实针对性和证明相对性的特点,决定了专家证据具有证据资料、证据方法的性质。由于诉讼的过程就是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现代诉讼中,一切事实必须用证据加以证明,这一观念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证据裁判原则"或者"证据裁判主义"的诉讼原则。法官通过借助专家发表意见来协助其认定案件事实,专家证据就成为作为证据材料引入到诉讼中的必然,并且具有查明案件事实,解读其他证据,鉴别和认定其他证据的诉讼功能。
2009年08期 No. 125-12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03K] - 时秋;
网上购物是以格式条款为基础订立合同的,所谓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文对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了探讨,提出为保障交易公平和网上消费者利益,应从立法、司法、行政等多方面共同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
2009年08期 No. 128-1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82K] 下载本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