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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
期刊名称: 行政与法 创办日期: 1984 主办地: 吉林省长春市 主办单位: 吉林省行政学院 刊期: 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8207
数字技术引发了行政行为由传统模式到数字模式的转变,决策主体、执法场景、解释对象皆发生变化,传统行政法正当程序理念已无法适应自动化决策系统。自动化决策的无人化导致程序空置,带来行政权遭挤压、司法审查存在壁垒、法律责任追究不到位等后果,这种正当程序应当在自动化决策系统的监管规制下得到新的发展。因此,可以在提防“去人类中心化”的基础上,对传统正当行政程序适时引入在新时代衍生的发展要求,从程序中立、程序参与、程序公开和程序公正四个方面满足程序发展需求。程序中立要求算法不含偏见,保持一致性,确保规则的普适性。与传统正当程序不同的是,自动化行政中的程序参与更多强调行政相对人的前置参与及有效交流。基于算法的特殊性,公开透明也只是通往可理解性的桥梁,可理解性才是正当程序追求的核心。算法决策的责任链易断开等特点则对程序公正的事后救济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自动化行政正当程序应重视规制自动化行政的专门程序性规范,包括明确算法决策技术在行政领域的应用模式与场景、建立全过程风险评估预防机制、明确责任分配等,以深化和拓展公民权利。
党建联盟作为新时代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能够适应加强党组织协同联动的制度要求,通过凝聚多元主体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的权责扩展以及全面覆盖的组织网络,为党建联盟的广泛建立提供了重要条件。党建联盟以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为目标,依托网络化组织形态,通过多元主体的集体行动促进党务以及业务领域的深度合作,展现出独特的组织特征。在协同治理过程层面,党建联盟构建了需求导向的治理共同体,有效应对跨域治理问题、基层赋能难题以及攻坚发展议题等复杂治理任务,通过协商共议、责任落实、资源共享及项目驱动等路径持续提升治理效能。依照网络复杂程度的差异,党建联盟在实践中存在低度集聚型的结对党建联盟、中度集聚型的行业党建联盟、高度集聚型的全域党建联盟等多元类型,各类型在功能定位上有所侧重。区别于聚焦党组织自身建设的传统路径,党建联盟代表的并非从弱组织化到组织化的过程,而是实现了“对组织的再组织”,本质上体现出党的组织力的进阶与强化。
纪检监察话语是纪检监察工作语言,是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逐渐形成的一套特色鲜明的话语形态。中央纪委报告是纪检监察话语的主要载体和集中呈现。分析表明中央纪委报告与中央委员会报告是“主—从”关系,中央纪委报告贯彻中央全会精神,中央纪委报告落实总书记全会重要讲话。纪检监察话语的突出特点是“守正创新”。话语“常量”是对根本立场和核心理念的坚持,保障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前进,体现了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始终坚持加强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话语“变量”的本质是与时俱进,是纪检监察工作对形势变化的回应,体现了反腐败方针调适完善、纪检监察任务重心调整、纪检监察话语表述更新。“常量”“变量”相互融合使纪检监察话语呈现动态平衡之美,并蕴含勃勃生机和活力。
2024年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此次修法的亮点之一是增设强制到案、责令候审和管护3项监察强制措施。原监察法仅赋予监察机关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手段,造成留置适用的泛化。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的制度性缺失致使监察理论和实践面临多重困境。这主要表现在:立法对留置性质定位存在偏差。留置本应是监察强制措施,但原监察法却将其置于普通取证手段之地位,将留置定位为取证手段不利于保障人权。强制到案手段的缺失和强制候审措施的失调致使监察调查权难以有效运行。监察机关没有强制到案权造成调查权缺失控制被调查人功能且难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困境。偏高的留置适用率有违比例原则和经济性原则。增设三种强制措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理论意义表现在有助于明晰留置措施的性质并构建监察强制措施体系。留置只能是监察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四种监察强制措施由轻到重、环环相扣、相互衔接,形成了监察强制措施体系。实践意义体现在有助于监察机关精准适用留置,更好地推进监察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现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伴随着数字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数据资源持续扩张,数据跨境流通需求不断增加。与此同时,数据出境作为当前数据跨境的主要方式易伴生隐私安全、数据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风险。为防控数据出境安全风险,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在建设数字强国过程中,我国在坚持政策先行的基础上,多维度制定数据出境安全防控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政策意见为引领、三驾马车(《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协同牵引、“三轮协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数据出境标准化合同制度、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制度)有机结合、多领域配套推进的数据出境治理框架。然而实践中,依然存在数据出境过程中不同的价值目标如何实现有效平衡、数据出境多项配套规则设计如何实现衔接周延、数据出境单一监管模式如何实现多方协调、国内风险防控规则如何与国际高标准规则有效接轨等困境。为此,应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确立数据出境基本原则,优化数据主权对内规制;补足相关制度逻辑,构建科学理论体系;深化多元共治管理模式,协调盘活多方监管资源;完善安全防控系统部署,健全数据应急处置体系;探索国际数据互通共享,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当前,我国乡村治理场域中盛行“现场主义”。“现场主义”的盛行源于基层政府对乡村治理现实情境的回应,政策传输中的层层加码与政策落地中的多重阻力共同型构了乡村治理的现实困境,为了有效化解这一困境,乡村治理场域兴起了“现场主义”。现场推进会是“现场主义”在当前最为典型的实践形态,其典型性蕴含于会议运作的全过程,即现场观摩、嘉奖仪式、经验宣讲和号召推广。现场推进会的运作过程蕴含着“现场主义”的三种作用机制:塑造典型形成政策执行示范、现场释义厘清政策执行思路及竞争驱动强化政策执行动力。这些作用机制推动“现场主义”产生了三重治理成效,表现为高效促进了治理经验的交流与共享、集中预防和减少了政策执行偏差,以及最大化实现了治理所需的社会动员。尽管“现场主义”在当前的乡村治理实践中释放出强大的治理效能,但其也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一是其作用呈周期性弱化,二是其带有运动式治理的负面效应。鉴于此,“现场主义”在进一步凸显其治理优势的过程中需要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运作。
结合社会事实的考察与调研分析发现,网格化管理实践存在功能全能化、职责万能化等现象。如何将网格化制度创新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俨然成为地方政府创新与学者关注的重要议题。为此,借助制度分析理论工具,将网格化管理制度作为自变量因素考量,通过多渠道多案例的采集分析,归纳和提炼出当前网格化管理实践存在两种显著的制度安排,即“全能型”网格模式与“协作型”网格模式,并遵循结构—功能分析路径,搭建起网格化管理有效的制度分析框架。在框架指导下,剖析出“全能型”网格化模式是由包办者—旁观者构成的角色结构、管理者—被管理者的权利结构、纵向式—封闭型的资源结构和命令式—服从型的行为结构组合而成的制度体系;而“协作型”网格化模式是由促参者—协作者角色结构、赋能者—自治者的权利结构、横向式—汇聚型的资源结构和协商式—互动型的行为结构构成的制度体系。同时,结合治理有效的四个检测标准,即由集体行动、外部性、路径依赖和治理风险组合而成的因变量来检视网格模式的有效性。通过比较分析与研究发现,差异化结构变量组合不仅影响网格化管理制度类型,还在与复杂治理情境的互动中产生了差异化治理效能。最终致力于将自变量、中介变量与因变量系统完整地结合,进一步探寻和回应网格模式有效的条件、检测及有效逻辑。
我国公司股权集中度较高,资本多数决机制下股东平等原则异化,控股股东常掌控公司决策权,而以往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法律规制存在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构建了直接与间接兼具的折中规制模式,既通过新增中小股东回购请求权强化直接规制,又引入“事实董事”“影子董事”制度完善间接规制,但该模式在适用中衍生诸多困惑,如“滥用股东权利”“实际执行公司事务”“指示”等概念界定模糊,且存在一般条款司法适用乏力、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失灵、控股股东积极规范缺失等实施问题。对此,需从解释论与立法论层面进行完善。解释论层面,对“滥用股东权利”作类推解释,将控股股东影响公司决策的经营行为纳入;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作目的论扩张解释,涵盖控股股东亲自执行与指示他人执行两类形态;对“实际执行公司事务”和“指示”作体系解释,明确需满足时间惯常性要求。立法论层面,通过盘活一般条款司法适用、完善实质董事制度、优化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增设控股股东积极权利规范等措施,实现折中规制模式本土适配,防范控股股东权利滥用,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共同生产作为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新模式,内生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得益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健全与实践探索经验。激励社区居民实质性参与,整合多方资源优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聚焦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如何提质增效,不仅是新时代应对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困境的关键举措,更是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为推动共同生产本土化情境研究,促进共同生产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运用,依托“资源—行动—价值”三维解释框架,厘清多元主体在共同生产中资源整合、行动协同、价值创造的逻辑过程,阐释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共同生产现实图景,理性审视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症候。当前,应以数字赋能与完善制度机制实现资源撬动,以权责再塑与调适角色关系实现行动倡导,以锚定目标与增强共创能力实现价值创造,构建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的纾解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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