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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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

期刊名称: 行政与法
创办日期: 1984
主办地: 吉林省长春市
主办单位: 吉林省行政学院
刊期: 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8207


名家论坛

  • “乌卡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构建:逻辑依据、角色定位与机制构建

    施生旭;赵潇然;

    以易变性(Volatility)、不确定性(Uncertainty)、复杂性(Complexity)、模糊性(Ambiguity)为特征的“乌卡时代”(VUCA时代),其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发酵产生相应舆情事件。数智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提出新的挑战,构建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是提高网络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从网络治理共同体走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升政府应急治理能力到优化政府管理方式、提升公众参与意识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三方面,阐述“乌卡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理论、实践和政治三重逻辑。从党委、政府、媒体、网民和网络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诠释“乌卡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的领导核心、核心主体、有力推手、重要力量、关键角色。在此基础上,从实现公共价值和自身利益共赢、实现利用资源优势提高行动优势、实现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方面构建“乌卡时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治理共同体的利益协同机制、资源协同共享机制、联合行动机制。

    2025年10期 No.326 1-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50K]

政治与行政

  • 高效能治理:中国式国家治理的新境界

    赵甜甜;

    高效能治理是中国式国家治理的新境界。从生成逻辑来讲,高效能治理是基于传统中国朴素治国理念的思想源流、吸取他国低效治理教训的历史经验和继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及其创新性发展的理论依据所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从理论认知来讲,高效能治理是国家治理理论的新发展,中国式国家治理是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新境界,以高效能治理开辟中国式国家治理现代化主要体现在明确目标导向、突出显著特色和发挥重要功能三方面。从现实困境来讲,制度优势转化的协同效应有待提升、基层政府的制度执行能力亟需增强和相应的科学评价体系还不完善,是迈向高效能治理的制约因素。从实践进路来讲,建设效能化治理体系、提高效能化治理能力和完善效能化治理评价体系,是推进高效能治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2025年10期 No.326 18-3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46K]
  • 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逻辑进路——一个四维分析框架

    李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新命题,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依据“主体-客体”和“目标-方法”两组基本范畴,构建主体、客体、目标、方法四个维度的分析框架。研究发现,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是一个多主体参与、广领域覆盖、多目标导向、重方法运用的过程。在主体维度,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核心主体,人民在国家治理中具有主体地位,政府和企业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客体维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是关键领域;在目标维度,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设定总体目标;在方法维度,坚持改革创新,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监督落实是重要方法。新时代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具有深刻的内在逻辑,其理论逻辑是创新发展国家和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实践逻辑是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使国家治理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度逻辑是坚持和彰显“中国之治”的显著优势,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2025年10期 No.326 33-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6K]

政府现代化

  • 政务数据开放风险的行政法规制短板与优化路径

    孙海涛;赵阳;

    政务数据开放是对数据的开发利用行为,通过提升治理透明度、驱动数字经济发展与优化政务服务释放公共数据要素潜能。数据生命周期理论下数据生产、流通和使用阶段,因流转链路长、接触主体多、衔接环节弱等多重因素影响,容易产生不同程度的风险,亟需构建法治化治理机制以实现安全可控的数据流通生态。现阶段包括数据安全法在内的相关立法已对数据开放风险进行了一定的行政法规制,但存在规制主体不确定、开放机制不完善、法律责任不适当和救济制度不完备四个方面的短板。风险化解的路径设计包括以下方面:主体层面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建立事前审查、事中核查、事后处理的责任机制,推进多主体协同联动治理形成监管合力;程序层面遵循公开、透明和参与原则开放政务数据,降低算法黑箱风险,利用HAZOP分析方法管理全流程;责任层面通过政府规制与企业自我规制相结合加强监管力度,同时采用信用评级和评价制度警示和教育社会公众;救济层面设立“平台申诉—行政复议—行政公益诉讼”的“私力+公力”二元救济模式,实现权益全面保护。规制政务数据开放不同阶段的潜在风险,化解行政法规制尚存的问题,在数据开放和数据安全保护中寻求动态平衡,为数据要素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供法治保障。

    2025年10期 No.326 46-6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92K]
  • 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历史镜鉴、试点经验与推进路径

    张克;彭嫦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早在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部门制改革开启了统筹推进县域机构改革的序幕,党政机构合署办公、合并设立大幅精简机构数量,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适度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等做法,为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提供了经验。2024年,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以高效能治理为目标,破解县级党政机构编制“小散弱”问题,构建简约高效的县域大部门体制,整合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提升了县域综合治理效能。基于“目标—路径—过程”分析框架比较分析发现,两次县域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方式上具有共同特征,但在起始条件、实施路径和推广范围等方面差异明显。“十五五”时期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要坚持大部门制方向,根据县域资源禀赋因地制宜调整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构建上下级部门“一对多”和“多对一”高效运行机制,一体化推进县域事业单位改革,科学制定执行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2025年10期 No.326 62-7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6K]

绿色发展

  • 田长制:结构特征、现实困境与优化策略

    黄建伟;岳明翔;

    田长制是继河长制、林长制之后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对耕地保护的有益探索。田长制以制度建设为特征,引发了耕地保护一系列新变化。在前后变化方面,田长制转变了以往行政式治理的弊端,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的参与,带来了治理观念上的转变;通过多样化措施的辅助以及责任的向下压实推动了耕地保护政策的落实。在结构特征方面,田长制通过党政机关的“政治势能”解决了纵向政策执行失真问题和横向资源信息交流不畅问题,实现了整体性治理。但田长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仍面临一定掣肘:制度体系不完善,缺乏长效机制和法律依据;制度执行梗阻较多,操作性、协调性尚有不足;落实成效有待加强,实施主体、激励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这些问题,还需进一步鼓励政策创新、适时规范引导、科学进行绩效考核,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细化政策规定、加大科技投入、明确部门权责边界,推动政策完整落实;确定田长权责、加强政策协同,调动基层田长和网格员田长积极性;优化网格设置、科技赋能、吸引公众参与等,实现制度落实与减负双赢。

    2025年10期 No.326 76-8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9K]
  • 促进和保障:发展新质生产力视阈下反垄断法的功能定位

    黄宏宇;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而创新与竞争存在交叉耦合关系,这决定了发展以创新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离不开反垄断法的作用。从法律功能的视角切入,反垄断法具有间接的促进功能和直接的保障功能,这两个功能的共同作用能够有效助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其中,发挥反垄断法的促进功能应以“鼓励创新”目标的落实为路径,在垄断行为违法性认定中嵌入“损害创新效率”的分析考量。对于具有促进创新效果的垄断行为,应给予行为人合理且必要的抗辩空间;对于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目标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秉持包容审慎态度。进而,反垄断法通过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市场创新氛围以促进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同时,发挥反垄断法的保障功能则需要确保反垄断法“三驾马车”——公平竞争审查、反垄断监管和反垄断执法的有效运转。具体而言,一是要落实对新质生产力产业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二是要推动反垄断监管的智慧化,三是要保证反垄断执法的精准化、法律责任分配的科学化。进而,反垄断法方能保障新质生产力视域下市场的可竞争性、创新性和分配的公平性。

    2025年10期 No.326 89-10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2K]

东北振兴

  • 从小环境到大环境:营商环境内涵变迁与实践路径

    沈毅;

    回顾历史,营商环境建设由来已久,伴随我国改革开放全过程。营商环境内涵在实践中不断扩展,从小环境逐步跃升为大环境。主要表现为从投资环境单链条向企业发展全周期扩展,从国内大市场建设向国内国际双循环互动开放环境升级,从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向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协同治理跃升,从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便利化改革向创新创业深层次营商生态治理延伸。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集中反映了这种大环境的多维度内涵要素,是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的主要目标与重点方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质与量的统一,既有全国统一的目标要求,也有区域治理的特色期许。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是政府服务供给与企业群众需求仍有差距、南北地区营商服务发展不均衡的矛盾仍然突出。表面上的服务态度问题好解决,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难破除。营商环境是多主体参与、多主体评价的建设过程,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从“政府—企业”二元思维扩展到“市场—政府—社会”多元体系,完善市场创新试错体制机制、政府治理方式体制机制、社会共同富裕体制机制,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营商环境治理从办事方便环节向生态宜居综合条件转变。

    2025年10期 No.326 105-11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3K]

实践创新

  • 如何破解案件管理工作的困境——基于吉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一体化运行的分析

    曹宝;钱芳;张岩;

    检察管理是规范检察权运行的重要保障,案件管理作为检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案件管理部门抓实“三个管理”的关键所在。检察机关一体推进“三个管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深化运用。正确理解检察工作整体与部分的辩证统一关系,既需要坚持整体观念,实现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者之间的一体化,也需要重视局部作用,分别实现工作理念、机制、运行方式等方面的自我一体化。在坚持体系思维、系统观念的视角下,经过实践探索,深度剖析案件管理一体化面临的现实困境,通过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案件质效管理标准、优化一体化运行机制等措施,积极构建新时代案件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内部融合的一体化运行模式,以案件管理一体化运行推动检察大管理格局形成,进而完成从局部到整体的跃升发展。

    2025年10期 No.326 120-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7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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