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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
期刊名称: 行政与法 创办日期: 1984 主办地: 吉林省长春市 主办单位: 吉林省行政学院 刊期: 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8207
作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在海洋环境领域的铺陈,地方海洋综合执法既是一种由多元执法主体与“权力、人力与财政”等资源不断嵌合而成的静态关系结构,同时也是“信息整合共享—行动组织协调—处置衔接配合—结果监督考核”的动态行为过程。基于“结构—过程”理论范式予以审视,地方海洋综合执法效能的稳定生成仍存阻滞。在结构维度,呈现出地方海洋执法主体职能的交叉重叠与执法资源的非均衡配置;在过程维度,存在执法信息的有限整合、执法行为的协调与配合障碍、执法监督的体系式微等现实问题。对此,首先要以稳定的制度供给实现对执法主体、资源与过程的“同构”,构建执法联合制度与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逐步厘清主体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健全符合地方海洋综合执法需要的法律规范。其次要以结构性与程序性的机制创设促进不同执法主体及资源间的互动协作,建立面向议事协调、执法联动、决策管理和问责考核等的协同促进机制系统弥合地方海洋综合执法面临的结构与过程困境。最后要以一体化的综合监管平台搭建和精准化的执法数据储存应用来实现对执法结构和过程的嵌入式调整,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案情研判、执法调度和监察等环节中的赋能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以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以人类文明新形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治理文明新形态的提出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的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治理文明是指基于前期“求存”和“求发展”文明形态基础上,为了促进人类社会更好生存和发展建构起的以“求治”和“求质”为重要面向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在治理文明理论体系中,以人的现代化为本质要求,以国家现代化为核心内容,以新质生产力为主要驱动。迈向治理文明,要弘扬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科学主张,始终坚持先锋政党引领,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主体地位,始终坚持和平发展时代主题。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民主的最新概括与独特表达。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呈现一种全新的民主形态,标识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作为一个标识性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呈现于其独特的生成逻辑,凸显出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人民主体”的深刻把握、对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民主”道路的理解阐发、对我国破除西方民主制度优越论的潜能释放以及对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有效探索。进入新时代,更需要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与西方民主加以比较性考察,通过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多向度超越”,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西方传统代议制民主模式的深刻反思、系统扬弃与创新性发展。这种超越并非简单地否定,而是在汲取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历史文化传统和时代要求进行的重大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以概念为方法,构建全过程人民民主自主知识体系,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权力的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内在地决定了权力的分置。行政决策权力的角色三分,是权力分置的一个重要政策要求与实践现象,需要作出学理上的阐释。在民主决策语境下,行政决策角色三分是指侧重于利益表达的公众参与权、侧重于专业知识或技能供给的专家论证权、侧重于综合各方面意见建议及其他制约性因素而作出最终决定的政府决定权。这样的行政决策权力分置具有毋庸置疑的理论价值,既有益于更好地整合行政决策中的民意与知识,也有益于更好地平衡行政决策质量与效率,更有益于更好地防止行政决策腐败、更好地促进行政决策执行,这些都是更好地开展行政决策工作、实现行政决策目标的重要支撑。当然,这些价值要从理论变成现实,还需要通过持续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去寻求更有效地解决三权各自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三权有效协调运行的问题、基于三权同构的行政决策权与其他行政权力有效协调运行的问题等一系列挑战,以便更好地以行政决策角色三分的深化助力行政决策机制健全。
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村民自治实践面临着基层治理单元重构的深刻变迁。基层“微自治”实践利用传统社会资源通过自治权力下沉、缩小治理单元、重构自治组织,实现了村小组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微自治”的发生机制与国家治理转型、乡村社会变迁和家庭发展主义需求密切相关。“微自治”的运行机制体现在利用村民小组实体化构建“自己人”认同进行组织和动员、通过主动介入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微事务”进行利益和纠纷协调、充分利用小组长权威身份的乡土性和政治性实现微观权力运作三个方面。“微自治”实践使村小组成为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实实在在的自治组织,在村庄内部型塑了一个自治与行政分工明确的双层治理结构,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差异化和民主化。当然,以“微自治”为核心的乡村治理转型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面临着权威合法性、行政吸纳等困境。基层“微自治”推动治理有效的关键是保证自治主体的独立性和非制度化、自治权力的弥散化。
从我国现代化进程来看,拆迁安置社区及其居民由于原本所依托的社会结构和经济生产方式产生突变,面临着一系列结构性风险。作为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具有“断裂性”的特殊地区,科学认知拆迁安置社区结构性风险是推动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基于“结构—行动”的分析框架,通过对云南省N市Y社区典型案例的剖析发现,当前拆迁安置社区结构性风险主要表现为生计脆弱、公共空间弱化、文化堕距和社会稳定风险。研究发现,结构因素和行动因素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拆迁安置社区结构性风险的生成。对此,治理拆迁安置社区结构性风险,应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规则设计、引领积极行动三个方面推进,形成“结构制约—行动反哺”的正向闭环。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通过完善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打破拆迁安置社区中结构性风险的形成逻辑;在完善规则设计方面,应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进行设计,减少结构性风险因素;在引领积极行动方面,应充分运用联系群众机制、情感治理策略、利益机制等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拆迁安置社区治理。
数字惠农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体现了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中的深度融合。近年来,数字惠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实践中仍面临数字基础设施布局不均、技术适配性不足、数字教育资源匮乏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诸多挑战。对此,应从五方面加以治理:完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筑牢数字乡村建设根基;开发面向农民的低门槛数字应用工具,提升农民运用数字技术的能力;建立健全农民数字技能培训体系,推动农民数字素养的提升;建立数字惠农政策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政策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精准落地;探索小农户参与联合数字化经营模式,推动智慧农业的集群发展。数字惠农不仅有助于缩小数字鸿沟,还可通过多方协同、精准施策丰富数字技术在乡村振兴中的应用场景,为“三农”发展激活新动能。数字惠农的实施能够释放其在构建乡村发展新格局中的乘数效应,有助于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新路,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高质量发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主题,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并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命题。基于制度赋权、服务设计、服务递送与效能评估四维分析框架,对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过程进行系统审视后发现,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呈现出以制度性设计重构权责体系、基于需求导向优化服务方案、以动态适配推动服务落地、以效能评估促进服务迭代的内在逻辑。实践层面上,农村互助养老院、据点活动式养老、志愿服务及低偿服务等多样化模式在运行中仍面临资源链接能力不足、供需错配等问题。而以养联体为平台、以小微机构为载体、以孝善文化为核心的农村养老服务典型实践,则为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现阶段,应从制度保障、情境适配、系统统合与复合绩效四个维度入手,构建权责清晰、供需适配、服务精准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以扎实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吉林省是粮食大省,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而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振兴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关键所在,是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支撑。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吉林省种业经历了自选自留、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阶段,正在向种业振兴阶段迈进,种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是与种业强省和世界先进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吉林省要进一步明确未来种业振兴的重点方向,加快调整育种方式,适应现代农业多元化发展需求;优化制种方式,打造科技种业;转变产业组织方式,打造种业航母;拓展多元化经营方式,打造品牌种业;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型种业,推动种业的全面振兴。而种业的振兴离不开政策的保障,为此,吉林省要加快完善种业振兴保障体系,构建种业科技支撑体系、拓宽种业资金投入体系、完善种业法律保障体系、创新种业市场监督体系、建立种业风险防范体系,通过“五位一体”的政策保障体系,推动吉林省种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