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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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日

期刊名称: 行政与法
创办日期: 1984
主办地: 吉林省长春市
主办单位: 吉林省行政学院
刊期: 月刊
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
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8207


名家论坛

  • 病假工资成本分担:法理阐释与规范重塑

    王素芬;郭宇泉;

    病假工资成本分担是劳动者病假工资给付请求权得以顺利实现的必要机制,在实践中体现为用人单位、国家等主体共同承担劳动者病假期间的“工资续付”义务并负担相应成本。当前,病假工资成本分担机制不甚完善,存在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过重、病假工资给付标准过于僵化等现实问题。从法理层面而言,国家基于生存权保障义务介入病假工资成本分担具有正当性,应根据给付能力差异规定不同主体的给付义务并明确用人单位与医疗保险基金履行给付义务的先后顺位。有鉴于此,可基于病假工资成本分担的正当性确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与劳动者病假工资给付的法定义务;根据病假工资成本分担的差异性以及相关规范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具体规定,将用人单位的病假工资给付比例按照30%至60%的比例进行差异化设置,同时根据不同劳动者工资数额确定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限度;依照病假工资成本分担的顺位性确定病假工资给付的法定短期期限为3个月,并在该期限内排除医疗保险基金的病假工资给付义务;结合我国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现状,采取用人单位垫付为主与经办机构个案给付为辅的给付方式,实现病假工资成本的公平、合理分担。

    2026年04期 No.332 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4K]

政治与行政

  • 价值、战略、组织、机制:民主与民生之耦合与发展

    李勇军;

    从价值、战略、组织、机制四个维度推动民主与民生的高效耦合,有助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与实质民生、发展效率与社会公平、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优势与社会主义治理效能、民主现代化与民生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高效统一,有助于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本政治、民心政治和民主政治。人民民主蕴含着“以民主促民生”的价值导向,民生改善蕴含着“以民生巩固民主”的价值导向,人民民主与民生改善存在天然的价值耦合基础。中国式现代化为民主和民生实践提供了广阔的实践平台和战略耦合空间。民主与民生在“技术+制度”赋能的影响下,沿着民主民生化、民生民主化以及民主日常化、民生实事化路径实现组织耦合。从民主过程、政策过程、群众路线角度推动民主与民生的机制耦合,有助于提升民主与民生机制耦合的长效性和能动性。中国在民主与民生耦合治理方面的成功实践为中国式国家治理创造了新境界,为人民的美好生活创造了新范式,为解决民主和民生的和谐共生问题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答案。

    2026年04期 No.332 16-2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6K]
  • 旧邦新命:“第二个结合”的逻辑必然、契合前提与实践原则

    王祖红;邱婉槟;

    “旧邦新命”源于《诗经》“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用在本文意指中国共产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所担负的文化现代化新使命,其核心是在坚守自身文化主体性的同时,回应新的时代需求,承担新的文化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第二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完成“旧邦新命”提供了根本路径,为新时代破解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古今”“中西”文化之争提供理论支撑。“第二个结合”的提出遵循了文化自身发展规律、文明延续的历史逻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回应时代新需要的现实逻辑和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辩证思维方式、实践本体论、价值观、人性论等理论层面的高度契合性,使“结合”由必然成为可能。新征程推进“第二个结合”,必须秉持正确的实践原则,处理好延续与断裂、融合与拼接、目的与手段、具体与抽象的辩证关系。

    2026年04期 No.332 30-4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35K]

政府现代化

  • 技术使能与组织复合:数智政府的机制画像与实践路径

    祁志伟;

    当前,各界对“数智政府”概念及其内在机制的探究相对不多,“人工智能+政务服务”背景下对此议题的关注更有现实意义。尽管数智技术与组织互构的观点早已有之,但这些研究忽略了技术的进化特征,默认“数字政府”的表达。伴随着政务服务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采纳的加速推进,有必要对“人工智能如何与政务服务在一起”的深层本质及新概念出场展开讨论,力争廓清模糊性概念、提炼标识性概念,从而为理论与实务界更好地理解数智政府机制画像提供创新视角。研究认为,“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的进阶化和发展化的结果,本质上表现为使能技术、力量倍增技术和指数型技术,具备渗透性和融合性赋能的双重原理特征。而“政务服务”则是一种结构化组织与弹性化政府的复合体,具有开放性、吸纳性和权变性特征。技术使能与组织复合共同构成了数智政府的机制画像,在此基础上,“化”的使然结果、技术与组织互使能、环境黏合剂推力与人的现代化认知共同构成了数智政府的实践路径。

    2026年04期 No.332 43-56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87K]
  • 制度型开放视域下海南自贸港立法对接RCEP过渡期条款的实施路径

    卢晋;夏锋;

    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已启动全岛封关运作,在RCEP等新型经贸协定推动“边境后”规则融合的背景下,中国推进制度型开放需衔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并实现本土化调适。RCEP过渡期条款作为为发展中及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履约缓冲的工具,体现了国际法“条约必信”原则与灵活性机制的平衡,是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的延伸,对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改革法治协调、新旧规则衔接及国际规则本土化适配具有重要制度功能。当前,自贸港建设的政策顶层设计、“调法调规”实践及《自贸港法》中的专门性规定,已为立法借鉴RCEP过渡期条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奠定制度基础。在实施路径上:一是依托自贸港法规制定权,聚焦RCEP的重点领域推进规则衔接与转化;二是运用RCEP过渡期的立法技术处理制度型开放中的上位法抵触事项;三是设置合理立法过渡期,完善以《自贸港法》第十条为基础的备案说明、审查批准监督机制,保障过渡期条款嵌入的合理性与规范性,最终实现自贸港法规体系高质量供给。

    2026年04期 No.332 57-7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63K]

基层治理

  • 先行调解在乡村离婚纠纷中的社会治理功能

    印子;

    在农村地区,面对涌向人民法院的离婚纠纷,先行调解的解纷效能远不止于缓解诉讼压力。从先行调解的过程看,除了彩礼、房产、抚养权等争议标的,真正需要在离婚纠纷中被认真对待的是离婚双方的冲突性情绪。先行调解实践中,调解员能够及时介入纠纷,准确把握纠纷当事人心理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当的心理疏导,纾解纠纷当事人的冲突性情绪,促使夫妻双方“好好离婚”。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发生巨变,传统暴力犯罪大大减少,因婚恋纠纷而发生的命案得以凸显,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先行调解在离婚纠纷化解中所发挥的作用,不仅是促进纠纷的化解,而是具备了重要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由于“命案防控”成为社会治安战略的基本要求,先行调解的社会治理功能遂在离婚纠纷化解过程中发生演化。

    2026年04期 No.332 72-83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01K]
  • 基层执法中的政社互动:类型、机制与启示

    李梦侠;

    法治社会是“强国家-强社会”的理想模式,透过基层执法中的政社互动实践,能深化对法治社会的认识。执法中的政社互动可分为单方支配、精英俘获、一线协商三种类型。单方支配型互动是国家的基础性权力不足,专制性权力频繁补位的结果,有效但不可持续。精英俘获型互动是国家因渗透力不足而与社会力量妥协的产物,虽然能延伸执法的组织基础,但为基层治权旁落埋下隐患。一线协商型互动重视民生保障,虽然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法律实效,但向社会有效地传递了“和谐”理念。前述执法互动实践建基在法律与社会的关联之上,从不同的角度呈现了当前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弱关联。相关讨论认为,强化法律和社会之间的关联是法治社会建设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需要从国家和社会两方面入手进行完善。一是加强立法的回应性,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拓宽各方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二是强化日常执法的能力建设,在贯彻落实法律的同时注重对法治观念、法律意识的传播;三是重视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在维护社会秩序、组织社会生活方面的作用,为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的发展提供制度和机制上的便利。

    2026年04期 No.332 84-10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9K]

绿色发展

  • 风险预防原则下的证明问题研究

    曾祥华;王丽影;

    风险预防原则已为许多国际文件和国内法所确认,对运用预防原则时的证据、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严重或不可逆的风险以及科学不确定性是适用预防原则的“门槛”,也是研究预防原则之下证明问题的前提。风险评估报告是应用预防原则的主要证据形式。举证责任转移是强预防原则的要求,尽管充满争议,却已经被部分国际争议裁决机构所应用。对待证明问题的态度与对待预防原则的态度密切相连,支持强风险原则的人往往支持举证责任反转(倒置)或者举证责任的转移,反对强预防原则者往往认为举证责任反转会阻碍科学创新。降低证明标准是科学不确定性的内在要求。我国的风险评估制度已经成型,但制度本身有待完善,实践效果有待提升,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已经确立了举证责任转移规则,但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力,尚需继续探索。在风险和因果关系的证明方面,应当降低证明标准,适用低度盖然性标准。在预防原则作为理念指导之下,将比例原则、成本效益分析、结合个案情况、自由心证综合运用,协调平衡,继续探索,预防原则之下的证明规则、证明标准一定会越来越完善。

    2026年04期 No.332 101-11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02K]

纪检监察学研究

  • 监察机关资金分析工作模式重构的理论证成与路径展望

    卢少锋;李艳华;

    监察机关资金分析工作是指监察调查人员对银行流水等资金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线索、发现案件事实的重要调查活动。当前,该工作的开展依赖外部委托鉴定,但该模式成果转化受限、鉴定效率有待提升、证据合法性有待加强。技术的发展催生了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涉案资金呈现数额大、技术化、隐蔽性强的特征,基于监察机关独立调查权和调查案件的特殊需求,重构监察机关资金分析工作模式,构建自主分析模式势在必行。监察机关在利用大数据平台实现数字监督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安机关“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的成功经验也为此构建提供了制度蓝本。因此,监察机关应以实现资金分析成果证据转化为鉴定意见作为改革目标,设立监察机关内部资金分析鉴定机构;坚持鉴定独立的原则,规范资金分析鉴定全过程;为推动资金分析鉴定意见的转化和采信,应培养复合型监察资金分析人才,提高算法模型的场景适配性和可验证性;加强与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在数据获取时的协作,通过明确证据标准和强化内部审查,完善与检察机关在证据衔接上的配合。

    2026年04期 No.332 116-12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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