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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
新质生产力作为一种具有前瞻性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动力源,正逐步显现出其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新质生产力承载着现代经济加速转型的势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要素。新质生产力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的现代化延伸,更是对传统生产力观念的超越,进一步强调了技术进步和生产关系转型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双重实践价值。在当代经济体系中,“质”的转变较“量”的扩张更能体现出其适应性和发展性,符合现代社会的可持续性、高效性和创新性的价值要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新质生产力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工具,功能主要体现在公共政策实施效率提升、政府职能现代化转变以及决策科学化部署等方面。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数字时代背景下,新质生产力展现出强大的适应性和创造力,加速了现代化治理结构的演进。同时,要推进新质生产力精细化、精准化与科学化发展,以不断提升市场经济治理效能、政府政治效能和社会综合治理效能,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不仅塑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价值观与社会结构,更为现代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中国的文化传统在历史与现实的对话中显示了深远的影响力和持续的适应性。其中,“调均贫富”从简单的“均平”思想演化到现代经济政策中的财富均衡措施,展示了传统“公平”“正义”观念在现代社会缓解贫富差异的应用。“以文化人”从立足教育普及培养人民基本文化素质到新时代文化共享观注重满足人民更高层次的文化需求,突出了文化在塑造社会价值观和推动社会整合中的核心作用。“礼用贵和”从强调和谐共存来维护社会秩序到新时代社会治理观则融入现代法治和科技手段,揭示了传统社会和谐原则与现代法治及管理机制的结合。通过对共同富裕传统根基和文化渊源的探索,不仅为现代社会政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在实际应用中为社会的公平与和谐发展提供了支撑,有助于更好地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增强历史主动和文化自信。新征程上,应继续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将其与现代社会发展相结合,不断创新和完善理论、政策体系,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贡献智慧和力量。
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革命品格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精神产物,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伟大成就的辉煌奥秘。自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以来,斗争从理论层面的革命设想发展为实践层面的具体行为,最终凝聚成思想层面的伟大精神,始终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和复兴事业的历史进程。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这一世界第一大党在斗争实践的激荡中建构了政治身份,在斗争目标的达成中践行了初心使命,在斗争方法的养成中成就了执政策略,在斗争本领的锻造中提升了领导水平。通过身份认同、目标确立、力量汇聚、路径完善的逻辑递进关系,中国共产党将“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精神实质充分熔铸于其本身的建立与维护过程、熔铸于其领导事业的开创与成就过程,并在进入新时代后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思路开启了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在推进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同时彰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治理范式。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发展政治协商和协商民主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扬弃,是对广大人民民主诉求的现代回应,是对西方国家“民主失灵”的时代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为人类政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中国智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协商民主理论构建的中国逻辑,立足中国国情,在坚持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心聚力;二是协商民主理论表达的中国话语,用独具标识性的中国话语进行理论表达,对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创新,有力破解西式民主的话语霸权;三是协商民主理论贡献了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中国方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在坚定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自信的同时,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中国式现代化是器物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三者的统一,是中国过去的历史命运、独特的文化传统、复杂的世情国情的必然产物,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想实现的催化剂。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聚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展现实实际、国际国内安全、文化实力等关键要素,在此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基本遵循,寻找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进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应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与重大原则得到贯彻;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新发展格局与新安全格局良性互动;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政治建设、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符合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
当前,困境儿童的家庭、学校、社区支持功能弱化,导致困境儿童的生理、情绪及心理健康受到负面影响。消解困境的关键在于强化其微观社会支持,社会工作基于其组织性以及功能性优势能够为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差异化以及精细化帮助,从而优化困境儿童的微观社会支持网络,保障困境儿童的健康成长。在家庭支持领域,社会工作能够通过链接就业资源与亲友资源、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倡导亲友互助,提升家庭的支持力度;在学校支持领域,社会工作能够通过链接外部资源、引导师生交流沟通、促进优质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支持力度;在社区支持领域,社会工作能够通过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社区平台功能、促进社会参与,提升社区支持力度。同时,社会工作组织还能够作为中立性社会组织,发挥其作为“第三部门”的属性,通过建立协同合作平台,形成公共协商机制,纠正微观社会支持的功能偏差,有效发挥困境儿童微观社会支持功能。
数字基建是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其安全与稳定运行构成国家安全和城市安全的重要基石。城市数字基建安全风险具有表现形式的陌生性与非预期性、影响效果的系统性与复杂性、影响后果的极端性与跨界性,是无法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或社会控制予以解决的公共风险。由城市政府履行数字基建安全风险规制的行政任务和承担规制责任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在规制主体架构上,需推进党委领导下跨部门、跨区域的政府协同,以内在价值统合和外在制度重构推进数字基建安全风险的公私合作规制。数字基建安全风险规制还需推进面向规划、建设和运营全周期的过程性规制,关注风险规制活动的整体性、动态性和预防性。面向行政过程的法治构造和多阶动态规制行为形式的合目的性调控至关重要,可运用动态情景构建式、包容审慎式监管等新型规制措施,推动构建“整合—协商”式合作行政程序、虚拟物理双空间规制、容错纠错的问责制度设置,以期实现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韧性城市治理目标。
《长江保护法》为我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对其司法适用状况开展实证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长江流域法治文明建设。以法院司法裁判文书为样本,分析总结了《长江保护法》司法适用在时空分布、案件审理、法条援引、裁判结果等方面的规律,发现其围绕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发挥了价值宣示、定分止争、一般预防的法律功能。未来,宜在深入实施《长江保护法》基础上,激活《长江保护法》相关条款的司法适用,统一长江生态环境司法裁判尺度,视情形确定不同的生态司法修复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检察机关与公益组织的诉讼责任分置,开展类型化数智化长江生态保护普法行动,以面向流域法治文明的《长江保护法》司法适用推动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知情同意原则是个人信息处理的一项核心原则。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隐私政策下的知情同意原则存在着流于形式和架空虚置的适用困境,具体表现为告知义务形式化、信息主体同意成本增加以及数字化适用个人信息划分不明等现实问题。尽管同意规则最终的法律效果还是取决于信息主体的意思表示,但这些问题可能导致信息主体在适用其规则的过程中陷入认知困境,难以做出理性的抉择。知情同意原则的理论根基可溯源至数字人权,数字人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权,蕴含了人权保障理念,对于知情同意原则的构建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并且数字人权中的数据价值知情权对知情同意原则适用提供了良好的理论突破契机。基于此,应以数字人权为理论依托,对现有知情同意原则的适用进行完善,包括明确信息搜集者的告知义务和完善动态的同意机制,逐步构建起以数字人权保障为内核的信息分类机制,平衡个人信息的私人属性与公共属性,以期保护数字弱势群体的知情权。
随着新兴领域的蓬勃发展以及新就业群体的不断壮大,如何有效统合这一数量庞大且异质性强的新兴群体,成为新时代党领导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党建作为一种有效的组织动员手段,在新兴领域展现出其独特的优势,成为加强党对新就业群体领导、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然而,既有文献对于党建何以能够统合新就业群体并没有提供清晰的解释。基于对N市Q区“快递行业党建联盟”的个案研究发现,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呈现出“嵌入式动员”的行动逻辑,即通过政治嵌入实现对新就业群体的组织动员、通过服务嵌入实现对新就业群体的情感动员、通过技术嵌入实现对新就业群体的数字动员。这三种动员方式融合了组织吸纳、情感联结、技术赋能三种主体行动的机制和形态,建构了党建引领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创新模式。这一模式的成功实践,不仅为新时代高质量推进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也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